第(2/3)页 “您是说大仲马先生?”肯特公爵夫人颇有些自得,作为《英国佬》的忠实读者之一,她对作者们的脾性略有耳闻。 “仲马先生固然是个美食家,但是论起对食材的追求,与您更相似的是达尔文先生。” 公爵夫人闻言一愣,手中的银匙停顿片刻,脸上浮现出困惑的笑意:“达尔文先生?我以为他是研究动植物的学者,他竟然也讲究食材?” 亚瑟微微点头,眼角带笑:“讲究倒未必完全是为了口腹之欲,而是出于一种几近狂热的求知欲。按照查尔斯自己的说法,那就是‘如果我不曾把它们吃进嘴里,我又怎么能真正理解它们的存在方式呢’。他研究过鳄鱼、老鼠、飞鼠和穿山甲,也吃过它们,有些甚至是在亲手解剖之后。” “这……真是前所未闻。” 公爵夫人轻笑着摇头,不过倒也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惊奇。 或许是因为有着传承自中世纪的炼金术师等传说,又或者是由于雪莱夫人等家创作了《弗兰肯斯坦》这样的。所以,在这个年代,社会大众对自然哲学的研究者的古怪嗜好总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宽容。 不管是暴脾气、性格孤僻,抑或是有些古怪习性,大伙儿都觉得这是很正常的。 科学家就应该是个怪人,换而言之,如果他不是个怪人,那又怎么能成为科学家呢? 相较于达尔文吃遍生物界,肯特公爵夫人更关心的还是达尔文觉得最好吃的是什么。 “我是个德意志来的小女人,在我来到英国之前,甚至都没出过国,因此见识也称不上有多广博。”肯特公爵夫人好奇的打听道:“不过,您觉得,如果让达尔文先生帮忙丰富肯辛顿宫的食谱,他会挑哪几样食材呢?” “嗯……”亚瑟一时之间还真被问住了:“这还真不好说……因为自打查尔斯开始环球航行后,几乎每次写信回来,他都会和我分享几样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美味动物。” “比如说呢?” 亚瑟揉了揉太阳穴:“比如说在福克兰岛,他们当时猎杀了一头母牛,连皮带肉的切下了几大块肉,就直接带走了。查尔斯告诉我,他们当天的晚饭就是带皮烤肉,还说那远比普通牛肉好吃,肉质接近于鹿肉,比羊肉好吃一些。” 正在埋头做试卷的维多利亚听到这话,忍不住扭过了头,岂料她的小动作立马就被身旁的莱岑夫人发现了。 这位平时只钟爱马铃薯的赐封女傅冲她轻轻摇了摇头,低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才让维多利亚重新专注。 肯特公爵夫人也察觉到了女儿的小动作,只是碍于客人在场,她不好出声训斥,只得无奈道:“您最好还是别提羊肉,那是德丽娜最喜欢的食物,很容易就能让她分心的。” 亚瑟轻声笑道:“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我可以写信给查尔斯,看看他能不能带一头美洲野牛回英国。假使公主殿下顺利通过考核,这头牛便作为我送给她的礼物了。” 肯特公爵夫人闻言不由笑道:“那估计得等好几年的时间吧?” “可能用不了那么久,如今从伦敦去美国只需要22天,如果贝格尔号不需要执行环球航行任务,而是按照原路线返航的话,他们去年就应该返回普利茅斯了。” 说到这里,亚瑟忽的一拍脑袋:“我好像扯得太远了,还是说回动物食材吧。话说,您知道埃尔德·卡特吗?” “卡特先生?当然知道。” 肯特公爵夫人半开玩笑的回道:“那是个非常有才华的年轻人,前两年沃尔特·司各特爵士还健在的时候,我向他询问推荐的书籍,他当时和我说的就是‘殿下,看看卡特的书吧’。不过,您现在提卡特先生做什么?他难道是可以吃的动物吗?” “卡特先生当然是不能吃的,但是他和动物确实有联系。”亚瑟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回道:“南美的潘帕斯草原有大量的野生动物,其中有一部分是本地的,有一部分是外来物种,这一点,您应该知道吧?” 肯特公爵夫人忍着笑:“您该不会是在暗示卡特先生是外来物种吧?” “我完全没有这个意思,但是如果您硬要这么说,在生物学上,卡特先生确实也是一种动物。” 亚瑟清了清嗓子:“我忘了告诉您,卡特先生其实也在环球科考队伍里。有一次,他和达尔文先生骑着马绕圈逼近一群鸵鸟,等到距离足够近以后,卡特先生便从马上一跃而下,掏出枪托就给了鸵鸟脑袋一锤。按照他的原话,鸵鸟算是他见过最傻的动物之一,你想砸多少就可以砸多少。只不过,鸵鸟肉称不上有多美味,所以他和达尔文尝过一次后,就对它们失去兴趣了。” 肯特公爵夫人大失所望道:“我还以为您铺垫了这么多,鸵鸟肉多半会很好吃。” “别着急,殿下。”亚瑟开口道:“鸵鸟肉虽然不好吃,但是鸵鸟蛋尝起来却非常不错。而且鸵鸟蛋的数量很多,每窝都有20个以上,每个鸵鸟蛋又都和十一枚鸡蛋一样重,所以您想吧,在南美光是吃鸵鸟蛋就饿不着。” 第(2/3)页